招生录取(同时适用于单独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空中乘务报名要求: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5.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8.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9.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10.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1.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