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农村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二级学院初审认定,招生就业处复审,共有690名2022届毕业生初步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将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