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9-28
-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4-14
-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04-14
-
2022年继续由我校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为杭州市、温州市、衢州市和丽水市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29人,招生专业为林学(林业技术)。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08-06
-
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2年继续由我校承担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为省内部分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06名,涉及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7个专业。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08-06
-
经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批准,2022年由我校继续承担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为全省各级粮食物资系统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70名,招生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08-06
-
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7-28
-
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07-28
-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7-28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