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贫困的学子实行系列助学政策:
1.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部门,为贫困生助学贷款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大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子每年可获得8000元奖学金。
3.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大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子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资助。
4.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家庭困难的学子可获得每年2200-4400的资助,所有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每年3300元国家助学金。
5.实行学校助学金制度,家庭困难的学子可获得每年1000元的资金。
6.实行学校学费减免制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困难的学子可获得一档(学费减免最高金额为8000元)、二档(学费减免最高金额为4000元)。
7.学校为家庭突发困难情况的学生(比如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提供5000元/人的家庭临时困难补助。
8.学校每学年开展学业优胜奖评比,最高可获得800元奖金。
9.学校为家庭困难的学子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岗位酬金500元/月左右。
10.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11.学校为孤儿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贫困新生入学“爱心包裹”,免费提供床上用品,学生报到时可凭建档立卡原件或孤儿证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