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达专科线,按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生源地艺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分达专科线,按照艺术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省内外招生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5.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