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贷学金政策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2013级新生学费标准:本科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省核定我校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师范类:文科、理科、体育类专业36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非师范类:文理科各专业396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生收费按专业基本注册学费和选课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专科各专业按照学年制收费,师范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非师范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960元。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5人间每生每年1050元。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