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中医学(九年制)、中医学(“5+3”一体化)按本科、硕士、博士培养阶段的学费标准分段收费:
学费标准:
高水平建设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所涉及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7660元/生·学年;
非高水平建设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医学类696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体育类6230元/生·学年;文科类5510元/生·学年;大专(其他类)6410元/生·学年。
住宿费:18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本、专科生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企业或个人捐资助学奖、助学金20余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奖学金:
(一)普通类考生
高考原始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高考原始总分高于一本线80分(含8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高考原始总分高于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高考标准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高考标准总分高于一本线130分(含1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高考标准总分高于一本线150分(含15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二)体育类考生
体育专业生和体育尖子生:高考原始文化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中学阶段在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单项比赛中获前六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中学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入学经学校组织专家组确认),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高水平运动员:获健将级、武术武英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获亚洲前三名、世界前六名,视运动员运动水平由学校研究确定奖励金额。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张林
监督电话:020-393587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jwjcc@gzucm.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7999、39357088
传真:020-39358545
电子邮箱:zsb@gzucm.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gzucm.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审查通过,适用于2017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