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2017年4月20日-5月4日,我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7年5月5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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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学术型)
2017年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专业学位)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经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录取。录取检查期间,可能需要个别考生提供材料,请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