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类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 学金。国家奖学金约 60 名,每人 8000 元;国家励 志奖学金约 1100 名,每人 5000 元;国家助学金约 4500 名,每人 2300-4000 元不等。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 金。奖学金分四等,特等 8000 元,一等 6000 元,二 等 5000 元,三等 4000 元。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学校根据上级政策, 对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并给予生 活费补助。
(四)其它奖助学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当地学生资助政策,在我校设立新疆学生助学 金、西藏学生助学金、定向培养学生助学金等,资助 金额 6000-20000 元不等。
二、学校奖助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奖人数约占 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20%,分综合奖和单项奖, 其中,综合奖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的学生 , 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分别为 3000 元、 2000元、1000元;单项奖奖励上一学年中在思想品德、 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和社会实践与 创业上表现突出的学生,分为道德风尚方向、学业表 现方向、专业技能与创新方向、艺体素养方向和社会 实践与创业方向,奖学金 1000 元。
(二)学生创新奖。奖励取得优秀成果获显著 成绩的学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 优秀奖五个档次,奖金分别为每项 3000 元、2000 元、 1200 元、800 元和 300 元,人数不限。
(三)毕业生荣誉奖学金。奖励 100 名优秀本 科应届毕业生,分为系列一和系列二两个系列,对获 奖学生授予“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并奖励奖学金 3000 元。
(四)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考入我校的家庭 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第一年全部或部分学费,资助金额为 6000 元,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资助人数。
(五)其它奖助学金。目前我校还设有雪莲奖 学金、雪莲助学金、启航助学金(分“三支一扶”计 划、西部志愿者、山区志愿者、“4+1+2”研究生培养、 学生应征入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专项)等,资助金 额 500-10000 元不等。
三、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了章文晋奖学金、叶圣陶 奖学金、翰墨华章奖学金、仲明助学金、烛光助学会、 郑莫文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 1000- 5000 元不等,资助年限 1-4 年不等。各学院设立了 思源奖学金、大北农奖助学金、攀登高峰奖学金、汉 强奖学金、敬师奖学金、建智奖学金等。
四、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 8000 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推荐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设有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校内岗位有助教、 助研和助理固定岗位和若干临时岗位;校外岗位有家教、市场兼职等。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因临时出现重大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 助,补助标准 500-5000 元不等。
七、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 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 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不同 办法予以资助。
八、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生发 展需求,实施“青云计划”“鸿鹄行”“十佳砺儒学 子”“十佳鸿鹄学子”“未来教育家”等发展型资助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