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一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者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三条本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190元,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152元,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1300元-15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55000元。
第三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勤、免、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