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预收标准:每生18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7500元/学年,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75000元/学年)。
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若参加辅修专业学习,需按照实际修读学分另外收取辅修学分学费。学费收取采用学年预收、逐年结算、毕业清算的方式。第一学年学费按规定专业学费40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预收;从第二学年起按实收取与结算,即结清上一学年的学分学费,收取该学年的专业学费,并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实施方式为每学年开学初收取本学年专业学费和上学年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住宿费标准
4人间(南山校区、象山校区、良渚校区)1600元/生・年
6人间(含5人间,南山校区、象山校区、良渚校区)12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