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6000—8000元/年。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给班级辅导员核验后返还),学院将依据国家政策进行贫困等级认定,并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各资助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自第二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第二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200-4400元人.年。
(四)校内资助项目。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慈善爱心屋物资帮扶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生活后顾之忧;同时,设立校园慈善爱心基金,用于救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