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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办法

jx052 2023-12-04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普通高考报名的,可于2023年3月1-3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 教育考试中心补办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编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1

护理学院

520201

护理

3年

150

2

520202

助产

3年

20

3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50

4

医学院

520301

药学

3年

50

5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50

6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30

7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20

8

520410

中药学

3年

30

9

师范学院

570101K

早期教育

3年

30

10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30

11

国际教育学院

570202

应用英语

3年

50

12

艺术设计学院

570108K

音乐教育

3年

30

13

570113K

艺术教育(舞蹈方向)

3年

30

14

570113K

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3年

30

15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55

16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35

17

550107

书画艺术(书法方向)

3年

20

18

经济管理学院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130

19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年

30

2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50

21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40

22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年

30

23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0

24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年

40

25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年

70

26

540203

中西面点工艺

3年

30

27

信息工程学院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年

50

28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年

30

29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50

30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70

31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70

3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0

33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460103

数控技术

3年

80

34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120

35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70

3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70

37

430307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3年

100

合计

1900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最终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

三、单招报考

(一)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3月7日9:00-3月9日17:00 ,逾期将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 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6月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详见附件1)。考生选择我校报考代码8635,可选不超过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规定,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请考生慎重填报第一专业,我校录取规则是按照梯度志愿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二)公布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江西省考试院核发的考生报考数据,3月1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请注意查询。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3月20-25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单招考试

我校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 考试评价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进行相关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科目一:文化素质,含语文、数学;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分值:总分45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50分。

3.考试内容:参阅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五、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计划志愿不足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二)优惠政策

1.高职单招录取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以免试就读大专,由考生到所就读中职学校进行申请,并由该中职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4月9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的资格。

4.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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