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我省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资助金额2000元每年,资助2年。 免学费: 1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在新生入学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免3年学费。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免3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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