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优秀学生即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还可享受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特等2200 元/年,一等16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以及学习进步奖学金和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2、学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贫困学生帮扶体系。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和风险保证金由国家和学校支付)用于顺利完成学业。
3、为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大学生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