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后,学院根据特困生的具体情况可减免其部分学杂费。
2、学院每学期对勤奋好学的特困生进行补助;对少数民族学生发放少数民族津贴。
3、学院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勤奋好学的困难学生创造、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或岗位。
4、学院每年按照国家规定,认真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
5、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6、此外,学院还积极争取校友及其它社会人士来我院设立奖学金,支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