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资助性质:
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
资助标准:
最高8000元/人/年,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办理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时不愁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愁
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
一、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9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困难问题。
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于每年9月向学院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5000元/年
三、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大学二年级及以上且多次获得学院奖学金及院级表彰的学生,可于每年9月向学院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8000元/年
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院每学期评定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活动的同学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 5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200元/学年。
五、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工资标准:200元-300元/月
六、假期补贴
每年寒暑假期间,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寒暑假假期困难补贴。
补助标准:200元/人、600元/人。
七、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高考入学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复学的学生;
2、退役后一年,通过高考考入学校的学生。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入伍证或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及盖章齐全的相关申请表,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