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7-06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07-19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05-20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09-0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