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与细则。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勤学上进且符合资助政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或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学年不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符合资助政策相关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200-4400元/学年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国家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高校认定手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