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依据国家困难补助政策视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可分别享受每人2000—4000元的资助;另外,依据学校管理规定:凡没有享受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且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同学,可参与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二)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三)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