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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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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zj032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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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文件要求和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学校是浙江省政协创立、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39年来,已培养出9万余名毕业生。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8万余人。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

学校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4个省一流学科,开设51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350人,其中专任教师1050余人,博士35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正高职称教师110余人。学校聘用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10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创业率保持在全省本科院校前列。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等保障体系。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23年招收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共计120名。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数、学费、就学地见下表。对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免学费就读。
 

类别 院校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就读地点
经管类 33 财务管理 15 26000 杭州校区
33 工商管理 15 26000 杭州校区
33 市场营销 15 26000 杭州校区
文史类 33 汉语言文学 6 26000 杭州校区
33 网络与新媒体 6 26000 杭州校区
艺术类 33 视觉传达设计 9 30000 杭州校区
33 环境设计 9 30000 杭州校区
理工类 33 土木工程 10 28000 杭州校区
33 生物工程 10 28000 杭州校区
33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 28000 杭州校区
医学类 33 护理学 15 28000 杭州校区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各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2、文史类、经管类无专业限报要求。

3、艺术类视觉传达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业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纺织品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动画的考生可报考。

4、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动画的考生可报考。

5、理工类土木工程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智能交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6、理工类生物工程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水产养殖技术、海洋渔业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7、理工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检验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海洋渔业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妆品技术、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精密医疗器械技术、物流工程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西餐工艺、西式烹饪工艺、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8、医学类护理学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的考生可报考。

第四章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六条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0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考生报名信息填报说明》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役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明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荣立个人和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其中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须提供营以上部队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公章),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志愿填报

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第八条 资格审核

2023年3月22日前,相关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非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2023年3月30日前,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个人立功和集体立功情况审核。

第五章录取与测试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第十条 学校各轮次的录取与测试规则如下:

(1)当第一轮志愿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某个招生专业的计划数时,免试录取,并根据录取结果,扣减相应的招生专业计划数,剩余计划自动转入下一轮次录取。

(2)当第一轮志愿报考人数大于学校某个招生专业的计划数时,学校将优先直接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其余考生将组织网络远程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荣获集体三等功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加3分),按照专业计划数1:1,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择优录取,直至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3)后续轮次录取规则同上,直至最后一轮志愿录取结束。

第十一条 对非应届考生,学校将在4月底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现就读学校于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已被我校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凡被我校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六章学籍管理与入学复查

第十三条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个人、集体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立功情况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在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zjsr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QQ群咨询号码:570411779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传真号码:0571-88297025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考生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寄送至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310015),电话0571-88297000。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更多详情添加微信:1535976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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