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与学制:高职(专科)层次,学制3年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蒋巷西大道266号
七、学院简介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是目前全国培养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类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学院是全国传媒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被人社部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荣获全国新闻出版系统重点院校、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南昌市第二届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院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和南昌市蒋巷国家生态示范区,占地面积230000余平方米。紧密对接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产业发展需要,初步形成了工、文、艺融汇且特色鲜明的印刷包装、出版传播、影视影像、艺术创意、信息技术等五大专业群、近30个专业。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了金像影视传媒学院、江西出版集团公司出版传媒培训学院、江西广电产业传媒培训中心,近年来承接行业各类培训年均突破8000多人次;拥有江西省数字印刷产业化孵化中心、数字影像技能实训中心、包装印刷综合技能实训中心等重大实践平台;建有录播访谈、艺术品仿真复制、3D打印、电子商务等实训室(工作室)30多个,建设校外实习基地150余家,逐步构建了一体化教室、实训室(工作室)、产训中心、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四层递进式”实践平台。
近年来,师生在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艺术设计大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中屡获佳绩,学生选手连续两届(第45、46届)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国家集训队,实现了我省在该赛项上竞赛成绩的重大历史突破,人才培养质量日益提升。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前列,就业空间广阔、前景光明。
八、招生专业
1、印刷媒体技术
2、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
3、人力资源管理
4、包装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
5、动漫制作技术
6、建筑室内设计
7、广告艺术设计
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9、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10、摄影摄像技术
11、影视编导(艺术类专业)
12、新闻采编与制作
1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5、数字媒体技术
16、电子商务
17、计算机应用技术
18、出版策划与编辑
19、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20、大数据技术
九、各专业未对外语有特殊要求,招生对象男女不限。
十、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如无明确要求,则按照艺术、文化双上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年,书本费500/年(代收)。
十三、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