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我校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我校提前招生已完成成绩折算、排序及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平台确认等环节工作,现将录取名单公示并公告如下:
1.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录取;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匿名举报概不受理;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6月22日至7月6日止,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