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具体情况如下: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 - 4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和特地陶瓷奖学金等,单项最高金额为10000元/人·年。专门资助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畅通,凡家庭经济贫困均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在生源地持我院录取通知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最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 / 人·年)。
(3)勤工助学
学院设立了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名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相应的薪酬。
(4)贫困补助
包含临时贫困补助、寒衣补助、伙食补助、特困补助等多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