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2.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3.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学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5.第一志愿填报了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学校投档线但未达到该专业投档线,考生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该课程高考成绩达到课程总分的80%及以上),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调剂到专业第一志愿。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
(1)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除美术(书法)专业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2020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
(3)报考美术(书法)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
(4)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结果。
6.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外招生:
(1)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2020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
(3)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考生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结果。
7.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2020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8.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无口试要求。
9.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10.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1.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