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有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的最新标准。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提供服务(最高8000元/年)。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三: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四: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
五:学校通过特困学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