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收费标准
第一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为459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为519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300--1700元/学年。
第二条通过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先按前款标准缴交费用。学校将在省财政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下达后,对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训练服装费等费用予以减免。
第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