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我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5月17日—5月31日。在公示期限内,可以通过来电、来访举报等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纪检监察室电话:0578-2296456、2292456
招生就业处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附件: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录取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