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325元/生·学年;
2.金融学、法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520元/生·学年;
3.工业设计、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5500元/生·学年;
4.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日语、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5.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9000元/生·学年;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28800元/生·学年。
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按1600元/生·学年标准预收。
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同时学校设立各项奖学金、外设奖助学金,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