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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gd041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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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0﹞1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高校办学潜能,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以下简称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规模。为更好地完成招生任务,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定于2020年3月25日至31日前进行学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规定执行,广东省户籍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调整为补报名截止日2020年3月31日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育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的专业。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2020年1月已成功报考学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若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志愿的,须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招生院校审核。

二、原已报名考生修改报考志愿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已报名考生若自愿修改报考志愿,可于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报考志愿修改,除报考志愿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信息。每个已报名的考生只能修改一次报考志愿。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我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2个专业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具体要求和可兼报专业详见附件1、2。

(二)考生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将修改完成的院校或专业志愿提交后,学校将于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以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修改的报考志愿院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志愿;若审核不通过,考生修改的报考志愿将恢复为原报考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修改报考志愿并提交给报考院校审核。

(三)已报名考生不修改报考志愿,或修改的报考志愿未审核通过,考生参加考试及录取时将继续采用原报考志愿数据。

(四)已报名考生,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中部分规定调整如下:

1.“待验证”的考生原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学校报名点。现调整为: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学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

2.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原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调整为: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不需要再提交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原未报名考生补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学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报考其他院校,但可填报我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2个专业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具体要求和可兼报专业详见附件1、2。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只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学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

(3)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须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4)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学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有疑问的请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0-89338633。

(5)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学校审核:

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户口本(本人姓名页)。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往届);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4)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学校在网上进行审核,学校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3月30日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5)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学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学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原则上学校按考生上传的电子数据审核,确需审核资料原件的,将提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将资料原件邮寄至学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学校要求邮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6)“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中,“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2.确认报名。2020年3月31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学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报考费:200元/人。成功交费后将予以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交费成功后因故不参加考试者,原则上不予退还报考费。

(二)报名资料审核

1.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学校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

2.学校认真审核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上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有效性。

3.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

(四)体检表

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4)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自行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谨记确认报名表上的准考证号,一旦丢失无法找回,后果自负。

五、考试及录取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及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以后,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一)考试

1.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除英语以外的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专业课。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生理学,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省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3.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及专业目录》。

(二)录取

1.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

2.考生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投档后,我校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五科总分相同时按“省统考三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五科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专业课1、专业课2。

3.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4.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专业。

5.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七、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东莞理工学院相应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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