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主要有“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及高职自主招生三种录取形式。
第二章 报考条件要求及招生计划
第三条 报考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其中,“依学考成绩招生”及高职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生,“3+证书考试招生”的招生对象为中职生。
第四条 报考“依学考成绩招生”及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五条 报考“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考生出生日期为 2001年1月1日以后,其中,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无色盲、色弱。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招收女生,请男生慎报;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主要招收男生,请女生慎报。
第七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飞机部件修理、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油料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女生慎重报考。
第八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货邮安全检查)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低于1.62米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总计划为1195人,各类型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类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招生计划(个) |
“依学考成绩招生”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 500409H | 3年 | 180 |
飞机结构修理(中外合作办学) | 500413H | 3年 | 30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 500410H | 3年 | 30 | |
飞机部件修理 | 500411 | 3年 | 60 |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500412 | 3年 | 60 | |
民航运输服务 | 500401 | 3年 | 95 | |
航空物流管理 | 530803 | 3年 | 9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3年 | 30 | |
航空油料 | 500417 | 3年 | 5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货邮安全检查) | 500406 | 3年 | 60 |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500408 | 3年 | 10 | |
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 | 500415 | 3年 | 35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3年 | 20 | |
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技术) | 510103 | 3年 | 20 | |
机场电工技术 | 430110 | 3年 | 40 | |
民航通信技术(导航设备维修) | 500402 | 3年 | 3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3年 | 20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3年 | 20 | |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 500416 | 3年 | 20 | |
“3+证书考试招生” | 民航运输服务 | 500401 | 3年 | 25 |
航空物流管理(无人机应用) | 530803 | 3年 | 3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3年 | 25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 | 500406 | 3年 | 50 |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500408 | 3年 | 20 | |
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 | 500415 | 3年 | 20 | |
高职自主招生 |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 500405H | 3年 | 45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500407 | 3年 | 25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 | 500406 | 3年 | 100 |
第三章 考核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3+证书考试招生”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学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总分=“学考”成绩(文化素质考核成绩)+“校测”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5。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如果只填报1个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校测”不合格,则不允许调整专业参加考核。如果填报了2个专业志愿,考生先参加第一个专业的“校测”,考核合格则不能参加第二个专业的“校测”;考核不合格且满足第二个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在职业技能考核期间,现场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经审核合格,允许该考生参加第二个专业的“校测”。除上述情况外,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参加考核。录取时按考生“校测”的合格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对参加自主招生“校测”的人数不做限定,但考生必须参加 “校测”。
第十六条 我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总分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8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60%。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十七条 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因生源不足而产生空额计划时,则在所有专业的非拟录取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录取的专业为考生“校测”合格的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