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浙江中医药大学(含滨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08-01
-
一、学校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杭州。学校创始于1953年6月,时名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设有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
08-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保障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08-01
-
浙江中医药大学(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08-01
-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为培养综合素质突出,并对祖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的优秀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根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应届毕业生。
08-01
-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08-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7-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于 2000年 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杭州市滨江区高教园办学,同年秋季开始招生。2004年 11月,获得教育部正式确认
10-30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