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及资助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学费标准:
(1)市场营销、金融服务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4个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2)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个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
(3)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
(4)其余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
2021级新生学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1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