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我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农学类专业学费 51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花都校区:1500~17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