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三年专科(高职)
音乐表演专业将岗位能力与课程体系、项目导向与技能实践、舞台表演与技能教学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拥有舞蹈室、综合实训室、琴房实训室等30余间校内实训室。专业教师团队素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专任教师6名,高职职称1名,硕士研究生5名。毕业生素质优良、就业率达100%,平均专业对口率83.3%,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就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广东地区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文化、文化艺术传媒等领域、及中小学、幼儿园、早教机构等教育系统,从事艺术表演或与音乐艺术相关的传播、教育、培训、管理、经营等岗位的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主要承担广东地区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文化、文化艺术传媒等领域、及中小学、幼儿园、早教机构等教育系统,从事艺术表演或与音乐艺术相关的传播、教育、培训、管理、经营等岗位的工作任务。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专业技能,具有良好人文修养和表演,策划、组织、主持、编导文艺活动的素养,具备在社会基层文化单位,社会传媒、娱乐界,中小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幼儿早教机构从事宣传、组织、策划、主持、编导、经营、管理和教学工作的能力,成为引领社会基层文化市场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艺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
声乐、钢琴、舞蹈、合唱指挥、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表演综合训练、音乐简史及名作欣赏、键盘和声、编导常识、文艺活动的组织与训练、舞蹈服饰与化妆艺术、正音与舞台表演基础等。
【考取的资格证书】
声乐考级证书(主考六级或以上选考三级或以上)、钢琴考级证书(主考六级或以上选考三级或以上)、其他器乐考级证书(主考六级或以上选考三级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就业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幼儿早教机构的教师及创办人;宣传、群众文化系统文化工作者(市群艺馆、区、县文化馆、街道办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工作人员);演艺、文化艺术传媒界文艺工作者(演艺公司、传媒公司);企事业单位文化干事(大、中、小型企业,公司职员)。
【主要荣誉】
2015年专业获得第五届亚洲国际艺术交流大赛 育才艺术成果奖
2015年专业获得第十一届世界华人青少年艺术节 优秀艺术人才培训单位
【办学条件】
音乐表演专业目前拥有高级练声、练琴房,标准舞蹈室,音乐教室,音乐综合训练室,多功能音乐厅、电脑教室等办学设施。另外,每学期都有音乐实训周、音乐观摩会、音乐交流会、学术讲座、校外演出、社会实践等实训实践活动,极大丰富和保证了理论实用、注重实践的高职办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