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普通专业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1.普通专业学费:文科类专业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641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2.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费: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应用英语(学分互认)、会计(学分互认)等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90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期间学费以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收取。
3.住宿费:1000-14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