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生政策: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一奖励标准: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奖励标准: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资助标准: 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学生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助学贷款一贷款最高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已开通,请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和高校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相关助学贷款的,学校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办理)。
2016年我校奖助学金1979000元,578人受资助; (国家奖学金3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115人;助学金460人)。
2017年我校奖助学金2579000元,758人受资助; (国家奖学金3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145人;助学金610人)。
2018年我校奖助学金2836000元,697人受资助; (国家奖学金3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175人;助学金519人)。
勤工助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生的生活条件。目前学校在校内外提供了多个勤工助学的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寒暑假,通过认真参与劳动和培训等环节,不仅可以获得劳动报酬,而且可以在人际交往、潜能发挥。组织能力等多方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