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佛山校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邮政编码:528216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邮政编码:5106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考核招生监督小组,对考核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2020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12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一览表
高职院校 | 高职专业名称 | 高职专业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 | 中职专业名称 | 中职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 | 53800 | 50 | 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40 | 2 | |
机电设备技术 | 460202 |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 | 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 53544 | 50 | 2 | |
节电技术与管理 | 430306 |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 | 51300 | 50 | 2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佛山市三水区理工学校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53600 | 55 | 2 | |
展示艺术设计 | 550110 | 佛山市三水区理工学校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90300 | 55 | 2 |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20901 |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 | 51300 | 50 | 2 | |
风景园林设计 | 440105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建筑装饰 | 1103-4-3 | 50 | 2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烹饪(中西式面点) | 0503-4-3 | 50 | 2 | |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 420808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环境保护与检测 | 1502-4-3 | 50 | 2 | |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 420908 |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 环境管理 | 21900 | 60 | 2 | |
环境工程技术 | 420802 |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 环境治理技术 | 22000 | 110 | 2 | |
环境监测技术 | 420801 |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 环境监测技术 | 21800 | 110 | 2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工程造价 | 40500 | 50 | 2 |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20901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51600 | 45 | 2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 71400 | 40 | 2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50 | 2 | |
合计 | 965 |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2020年通过“省中招平台”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的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技能证书要求
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6)地市(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的获奖证书。
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
序号 | 高职专业名称 | 资格证书要求(只需以下证书的其中一种) | ||
资格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要求 | 证书颁发机构 | ||
1 | 环境工程技术 | 化学证书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化学检验员 | 中级及以上 |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工业废水处理工 | 中级及以上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工业废气处理工 | 中级及以上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 中级及以上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污(废)水处理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固体废物处理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废气处理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自动监控(水)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污水处理) | 初级及以上 | 北京化育厚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环境监测技术(原“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化学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化学检验员 | 中级及以上 |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污(废)水处理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 ||
工业废水处理工 | 中级及以上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自动监控(水)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3 |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原“安全健康与环保”) | 化学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化学检验员 | 中级及以上 |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工业废水处理工 | 中级及以上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污(废)水处理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自动监控(水)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 无等级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4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电工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电子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工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机械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计算机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
5 | 节电技术与管理 | 电工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电子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工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机械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工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7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特殊焊接技术 | 初级及以上 | 中船舰客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电工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机械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焊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车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电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8 | 机电设备技术(原“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电工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电子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证书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应用(机械))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
9 | 烹饪工艺与营养(原“烹调工艺与营养”) | 烹饪 | E级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中式烹调师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中式面点师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西式面点师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西式烹调师 | 中级以上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中式烹调师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中式面点师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西式面点师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西式烹调师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中式烹调师 | 中级及以上 |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 ||
中式面点师 | 中级及以上 |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 ||
西式面点师 | 中级及以上 |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 ||
粤菜制作 | 初级及以上 | 广东省餐饮技师协会 | ||
粤点制作 | 初级及以上 | 广东省餐饮技师协会 | ||
10 | 风景园林设计 | 土木工程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制图员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11 | 工程造价 | CAD绘图员(建筑) | 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工程图学学会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筑工程识图) | 初级及以上 |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筑信息模型(BIM) ) | 初级及以上 | 廊坊市中科建筑产业化创新研究中心 | ||
土木工程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工程测量员 | 四级及以上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实施与管理 | 初级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造价数字化应用 | 初级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原“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化学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化学检验员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环保技工学校 | ||
13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原“食品营养与检测”) | 化学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生物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14 | 展示艺术设计 | 美术基础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计算机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
计算机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第六章 招考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转段考核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在每门课程学习结束时,由学校根据各试点专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及评卷,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试。
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对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转段考核方案的函》(粤环院函〔2020〕91-102号)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对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转段考核方案的函》(粤环院函〔2020〕91-102号)中各专业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要求,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且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对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2、过程考核中所规定的各门考核课程和考核总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详见下表:
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核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分值 | 单科 合格标准 |
占比 | 总分 合格标准 |
1 | 环境工程技术 | 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60 | |
数学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
Auto CAD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环保设备安装与维护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2 | 环境监测技术 | 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60 | |
数学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
基础化学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分析化学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环境监测技术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3 |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 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60 | |
数学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污染源在线监测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职业健康与防护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4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信息技术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0% | ≥60 |
(对口广东省海洋工程职 | 机械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业技术学校) | 电工电子技术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PLC技术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计算机应用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5% | ≥60 | |
(对口乳源瑶族自治县中 | 机械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25% | ||
等职业技术学校) | 电工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25% | ||
AutoCAD | 专业课 | 100 | ≥60 | 25% | |||
5 | 节电技术与管理 | 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100 | ≥40 | 25% | ≥40 |
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模拟电路)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工厂电气设备控制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电工基础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6 | 机电设备技术 | 信息技术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30% | ≥63.5 |
电工电子技术及技能 | 专业课 | 100 | ≥70 | 35% | |||
机械制图 | 专业课 | 100 | ≥60 | 35% |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职业道德与法治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20% | ≥6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20% | |||
电梯结构与原理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电梯维修保养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8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0% | ≥6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0% | |||
焊接基本技能实训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AutoCAD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机械制图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9 | 风景园林设计 | 思想政治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10% | ≥60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10% | |||
建筑CAD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建筑制图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室内手绘 | 专业课 | 100 | ≥60 | 30% | |||
10 | 工程造价 | 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100 | ≥40 | 25% | ≥40 |
房屋构造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建筑CAD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 | 专业课 | 100 | ≥40 | 25% | |||
11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60 | |
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100 | 20% | ||||
烹饪原料知识 | 专业课 | 100 | 20% | ||||
面点加工技术 | 专业课 | 100 | 20% | ||||
中餐烹调技术 | 专业课 | 100 | 20% | ||||
12 | 展示艺术设计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0% | ≥60 |
素描 | 文化基础课 | 100 | ≥60 | 20% | |||
设计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文字与版面设计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Photoshop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20% | |||
13 |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 数学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5 | 25% | ≥56.25 |
应用文写作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5 | 25% | |||
水环境监测 | 专业课 | 100 | ≥60 | 25% | |||
无机化学 | 专业课 | 100 | ≥55 | 25% | |||
1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语文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20% | ≥50 |
职业生涯规划 | 文化基础课 | 100 | ≥50 | 20% | |||
基础化学 | 专业课 | 100 | ≥50 | 20% | |||
食品微生物检验 | 专业课 | 100 | ≥50 | 20% | |||
分析化学实验 | 专业课 | 100 | ≥50 | 20% |
第二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提供当年招生章程中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对2023年2月28日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注销其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向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对口中职学校的毕业证书,否则予以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要继续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中职学段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学校试点专业学习。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学习阶段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参加转段考核并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并获得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才能被正式录取;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七章 免试规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试点专业试点班考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在本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经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核实资格、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学校转段考核,被对口高校对口专业录取。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因专业特点及工作岗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1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籍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梁丽
监督电话:0757-81773261
电子邮箱:gdhbxyjjjc@qq.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1773133/0757-88733888
传真:0757-81773122
电子邮箱:gdhbxy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pepe.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pepe.edu.cn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考核及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附件: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
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2年8月 | 公示2022年三二分段试点学生转段考核成绩 | 2022年8月1日-7日 |
2022年9月 | 公示2022年三二分段试点通过转段考核学生名单 | 2022年9月6日-12日 |
2022年11月底 | 三二分段试点学生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获取高考考生号 | |
2023年2月28日前 | 收集通过转段考核三二分段学生的录取相关资料 | |
2023年4月 | 在网上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学生名单及资料 | |
2023年6月 | 在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 | 2023年6月1日-7日 |
2023年8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