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2020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南科大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择优录取。体育测试作为我校能力测试的组成部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现就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试
(一)测试对象:通过我校初评并经招生网公示的考生(上海、浙江考生不参加能力测试机试)。
(二)测试方式: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测试。
(三)测试内容:着重测试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测试数理基础、学科特长、理解与计算、逻辑与思维、英语运用等方面的知识、素养和想象力、洞察力、专注力、批判思维能力等创新能力。
(四)测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下午13:45开始入场,考试时间15:00—17:10。
(五)测试地点:在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和开展招生的其他18个省(区、市)设立能力测试机试考点,同时举行机试。考点分布详见附件《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机试考点分布》。具体考场名称和地址以机试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准备:2020年7月2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左侧“报名进度”,可打印机试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7月12日中午12:00考生登录南科大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能力测试机试成绩。
(八)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机试考生须知》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通过我校初评并经招生网公示的上海、浙江考生。
(二)面试方式:采取小组面试方式。
(三)面试内容:通过考生自我介绍、答题、小组讨论、提问等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洞察力、想象力、批判思维能力,科学素养、心理品质、人文情怀、协作精神、社会责任感。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7月中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南科大招生网公示为准。
(五)成绩发布: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考生登录南科大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三、体育测试
(一)测试时间:体育测试在面试期间举行。确因伤病等原因申请体育测试免考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故不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二)测试地点:体育测试作为我校能力测试的组成部分,分省进行。
(三)测试项目: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均为必测项。
(四)成绩标准: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体育测试评分标准》。
(五)成绩使用:体育测试作为我校能力测试的组成部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其他
(一)我校在上海和浙江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分别按照《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在北京的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安排和通知另行发布。
(三)为帮助考生适应机试环境,考生可自行下载考生练习盘(附件4)进行练习。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核培训,不委托任何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招生。
(五)我校能力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机试考点分布
省(市、区) | 城市 | 考点名称 |
河北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新华电脑学校(无烟校园) |
河北 | 石家庄市 | 河北蓝瓦实训考试服务中心 |
山西 | 太原市 | 太原会计从业学校 |
山西 | 太原市 | 山西省应用技术学校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 | 昶辰教育考试基地 |
辽宁 | 沈阳市 | 沈阳意众教育信息中心 |
江苏 | 南京市 | 南京泰斯特无纸化测评中心 |
江苏 | 南京市 | 南京新华电脑专修学院 |
安徽 | 合肥市 |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
安徽 | 合肥市 | 合肥市第一中学 |
福建 | 福州市 |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科技园考点 |
福建 | 厦门市 |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
江西 | 南昌市 | 江西新华电脑学院 |
山东 | 济南市 | 济南市本级实训基地_ATA考场 |
山东 | 济南市 | 济南海蔚考试中心 |
山东 | 青岛市 | 山东千人教育城阳考试中心 |
河南 | 郑州市 | 河南新华电脑学院 |
河南 | 郑州市 | 河南省商务学校 |
河南 | 郑州市 | 河南省工业学校 |
湖北 | 武汉市 | 武汉巴山夜雨大酒店 |
湖北 | 武汉市 | 武汉新华电脑学校 |
湖北 | 宜昌市 | 宜昌金东山大酒店 |
湖北 | 襄阳市 | 共享国际大酒店 |
湖南 | 长沙市 |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长沙市 | 湖南长沙新华电脑学院 |
湖南 | 长沙市 | 长沙岳麓专修学院_ATA考场 |
广东 | 广州市 |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南校区 |
广东 | 广州市 |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东区 |
广东 | 广州市 | 尚思教育培训中心 |
广东 | 深圳市 | 南方科技大学 |
广西 | 南宁市 | 广西创联国培中心 |
重庆 | 重庆市 | ATA国际认证测评中心(重庆)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捌叁教育考试中心 |
四川 | 成都市 |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
贵州 | 贵阳市 | 贵州友山教育考试中心 |
云南 | 昆明市 | ATA国际认证测评中心(昆明) |
陕西 | 西安市 | 西北税务学校 |
陕西 | 西安市 | 西安市创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附件2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机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安排
入场时间:7月11日13:45起
考生练习:限时15分钟,7月11日14:45-15:00
说明:考生练习样题,不计入总分,限时15分钟(仅供考生熟悉机试环境)
考试时间:7月11日 15:00-17:10
说明:考试试题包含:数学单元、物理单元、英语单元、附加题单元,前三个单元限时120分钟,附加题单元限时10分钟。
单元1:数学单元限时48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5:00-15:48
单元2:物理单元限时48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5:48-16:36
单元3:英语单元限时24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6:36-17:00
单元4:附加题单元限时10分钟,7月11日17:00-17:10
特别注意:因试卷结构不同,不同考生的第1单元和第2单元先后顺序可能不一样。
二、答卷方式
闭卷,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
三、考试内容
数学单元、物理单元、英语单元,总分100分。
其中数学单元40分,物理单元40分,英语单元20分。
附加题单元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科,考生任选一科答题即可,每科5分。
四、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五、答题注意事项
1.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2.每个测试单元均有限时,限时结束后方可进入下一单元,进入下一单元后不可返回上一单元。
3.考生只有在确认所有试题全部答完并要交卷时,才可点击“结束考试”按钮进行交卷。
六、考场纪律
1. 考生应本着诚信守法原则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点及监考人员管理。
2. 考生到达考点入口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当地政府认可的绿色健康码,确认近14天中未有境外和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自身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同时需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高于或等于37.3℃或健康码非绿色,考点有权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3. 考前候场请保持间隔,切勿聚集,入场排队时需要保持一米左右的合理间距,并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陪同或接送考生的家人或朋友,不得进入考点,在考点外等候,切勿聚集,保持一米左右的合理间距。
4. 考试全程一律戴口罩,除监考人员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要求暂时取下外,考生不得私自取下口罩。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自觉遵守政府、考试主办方、考点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执行。
5.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健康码、高考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入场。身份证件号码应与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上显示的证件号码一致。
6.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签字笔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U盘、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7.考试开始前75分钟(即7月11日13:45),考生入场拍照并向监考人员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5),对号入座,考生入座后需将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8.考生入座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私自取下口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返回考场时应当重新拍照。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1名考生暂时离开考场。
9.考试开始30分钟即15:30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内即15:30前,考生不得退场。
10.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果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11.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考生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2.如果考生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停止考试,立即就医。
13.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停止考试,将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回收。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4.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
15.考生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试题内容。
七、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
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6.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7.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8.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9.集体舞弊的行为;
10.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11.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12.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