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二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现代物业管理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等学费14800元/生•学年;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学费16800元/生•学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智慧城市管理技术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等学费18800元/生•学年;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等创新精英班学费2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36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内另设“思源助学金”“凤凰奖学金”,坚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奖励成绩优秀的学生,详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