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李叔同学院。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报编辑部。学校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著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在校生2749人,其中:本科生2405人(含港澳台学生13人),国际生3人,研究生284人,成人本科生60人。现有教职工516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含正高职称51人,外籍教师9人)
作为一所现代化的音乐艺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办学,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