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恭贺您考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现将入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学报到:
新生入学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超过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逾期则取消入学资格。
特别提示: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的新生请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联系电话”栏填写能联系上的家长电话;申请表邮寄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教务处翁老师收,邮编:315336,联系电话:0574-82371639、87203028。
二、组织关系转移:
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县级以上党组织转至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党员本人携带《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人员签字、基层党委盖章)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确认后同步完成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团组织关系由所在中学转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团委。
三、户口关系迁移:
1、凡是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
2、其他市、县(区)的新生户口关系是否迁移由本人决定(原则上不建议迁移,请慎重决定);如果要迁移凭《录取通知书》迁移,迁往地址:宁波教育学院。户口迁移证务必在报到注册当天交保卫处,过期不再办理。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2)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3)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4)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5)所有新生申报户口、《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换发身份证所需的照片要求和拍摄工本费用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特别提示:迁入学校的户口,在校学习期间按规定不得迁出,毕业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0年开始《录取通知书》上只盖招生学校公章,不再盖省招生办的录取专用章。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请新生在接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到当地招生办查证,在确认已被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生复查:
入学后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在报到时告知班主任),三个月之内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予以退回。
五、新生保险和贫困生资助:
1、请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所附的学生医疗保险(300元三年)和学生平安保险(300元三年)相关材料,在注册报到时统一办理。
2、如需申请困难资助的新生,请认真阅读所附的学生资助手册,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事先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请在报到时交给班主任,用于统一办理困难认定。
注:贫困生助学贷款及资助等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0574-87473835。
六、军训安排:
教育部规定:军训是大学生国防教育必修课。学校决定:2019级新生的军训安排在10月9-13日进行。按浙江省军区、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军训服装需统一的要求,每个新生报到时现场购买一套军训服装。
七、床上用品和新生宿舍安排:
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寝室基本配置:6人公寓床、独立卫生间带热水淋浴、独立阳台、空调。
为了实行宿舍规范化管理,学校提倡床上用品统一。相关的床上用品厂家将在报到时设点,新生可自愿购买。(相关物品规格及价格详见《床上用品清单及价格》,如有变化,以现场报到时为准。)
八、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供办理学生证等用。
九、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浙价费【2014】240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按年收取。
1、收费标准具体如下表:(单位:元)
费别 专业 |
学费 | 住宿费 | 代办费 | 合计 |
学前教育 | 6900 | 1200 | 1000 | 9100 |
早期教育 | 6000 | 1200 | 1000 | 8200 |
产品艺术设计 | 9000 | 1200 | 1000 | 11200 |
电子商务 | 6000 | 1200 | 1000 | 8200 |
应用英语 | 6000 | 1200 | 1000 | 8200 |
文秘 | 6000 | 1200 | 1000 | 8200 |
2、缴费时间和方法:①缴费时间:10月6日前(切记!)。②缴费方法:扫描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注意:每位新生的二维码是特制的,具有唯一性,不可扫描他人的二维码),并按提示用支付宝支付所有的费用;也可以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当地宁波银行缴纳费用。
3、新生报到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计财处,以便做银行借记卡。
十、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务必看清)
报到时间:10月8日8:00—17:00报到,请勿提前、请勿迟到。
报到地点: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杭州湾校区。
报到当天8:30—16:00,学校将在高铁余姚北站、宁波火车站、宁波客运中心安排接站。
按照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至车站学生票专窗购买一次学生票(注:录取通知书购买车票只能使用一次)。新生在途中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务请带齐相关证件。
十一、新生行李邮寄地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十二、联系方式:
学籍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电话0574-82371639、87203028;
资助、住宿等问题请联系学生处:电话0574-82371668、87473835;
缴费等问题请联系计财处:电话0574-82371655、87200214;
户口迁移、征兵、军训等请联系保卫处:电话0574-82373110、87203008。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欢迎您的到来,并祝愿您和您的家庭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