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结合考生的测试成绩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发展需要,经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拟确定下列考生(不含跆拳道、女子足球项目)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跆拳道、女子足球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全国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跆拳道、女子足球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确定并公示我校跆拳道、女子足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2)以上考生还须经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核、公示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
(3)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测试结论,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4)公示考生中,如满足优录条件、且报考我校考生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