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根据经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财务处网站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费用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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