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目的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费用,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吉林省籍新生,需在其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省市新生,只要生源所在地已经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要在其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生源所在地未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在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目前,全国除深圳、广东、天津、西藏、新疆外,其他省市均开展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在入学前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新生报到时持生源地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冲抵相应费用,办理入学手续。
未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咨询是否有其他形式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