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管理科学共17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13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医理工综合类)包含应用化学、包装工程、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共7个专业。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共2个专业。
经济管理试验班包含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共6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共3个专业。
设计学类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共4个专业。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2.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