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冬去春来,我们迎来了庚子鼠年,但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具体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报到证手续办理服务,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自2020年2月3日起,全省开通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预审+邮寄”的“不见面”办理渠道,广大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尽量采取“网上预审+邮寄”渠道申请办理,减少现场办理环节,避免交叉感染情况发生。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到中央和省直驻济单位就业的2019年及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出省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以及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工作,具体网上预审流程见附件1。申办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收件人:A10窗口;邮编:250014;
其他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设区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若您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提前拨打咨询电话,做好业务办理的充分准备,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减少等待逗留时间。我们在这里友情提醒:为防控疫情传播,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政务服务大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理业务,希望您能理解和配合。
生命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治。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让我们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7日
2019年及以前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网上预审流程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
1.受理条件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并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
2.申请材料
⑴就业报到证;
⑵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3.办理流程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先进行就业情况网上登记,然后通过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并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中心,我中心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网上预审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申请材料。
二、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
1.受理条件
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
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或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
省外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山东省内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山东省内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
2.申请材料
⑴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
⑵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3.办理流程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先进行就业情况网上登记,然后通过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并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中心,我中心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网上预审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申请材料。
三、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
1.受理条件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办。
2.申请材料
⑴毕业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1997-2002年毕业的,需同时提交由学校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
⑵就业通知书(即就业报到证副本,一般存放在个人档案内,三年内遗失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
3.办理方式
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三年之内的:省内院校毕业生提交上述材料,经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为毕业生补发就业报到证。
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超出三年的:省内院校毕业生提交上述材料,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办理流程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过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并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中心,我中心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遗失补办申请”图标,上传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