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哈尔滨市)在哈尔滨教育行政网发布,黑龙江籍考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据了解,申请助学贷款需具备相应条件: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学生。2015年起本、专科生每年贷款限额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限额12000元。
如考入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到高校申请黑龙江省就学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的利息全额由国家财政补贴,不承担任何费用,学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如毕业后没能还清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三年内还息不还本,第四年起按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共13年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