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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l015 2017-12-08
207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为引进各类人才,改善人员结构,哈尔滨市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其中,南岗区司法局所属司法所20人,哈西客站站前地区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18人,秋林地区管理处5人,南岗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5人,南岗区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南岗区政府网:

http://wwww.hrbng.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1999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正式录取后需服从分配。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截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ng2017.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1M字节以内。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笔试收取考试费9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7年10月29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原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8.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预计在2017年11月6日9:00后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1.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南岗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451—82766260。

(二)考试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11日(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南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递补。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西客站站前地区管理办公室、秋林地区管理处、南岗区司法局、南岗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和南岗区园林管理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766260。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各招聘单位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南岗区人社局和南岗区各招聘单位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2017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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