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考核,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到7月10日17:00截止。
考生成绩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其高考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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